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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我怀孕了两个月。跟厂里提前半个月说要辞工。厂里说要扣我。半个月的底薪。

其他 2019-09-19 04: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违法,请律师协助处理劳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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