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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还在娘家,小孩的户口想上在娘家这边,但没有独立房子,女方这边的户主是爸爸,但爸爸不同意入在上面,女方可以单独立户口吗?没有房子怎么办

其他 2019-11-01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北京市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欢迎详询!
  • 您好,可以申请独立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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