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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律师,我的商铺租赁合同与承租方约定:乙方将租赁商铺作为经营工艺品。现在我以商铺地址查询工商信息发现承租人以上址注册小微企业,工商登记上的经营范围“零售:珠宝首饰、玉器工艺品”。以上构成《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吗,我方可以据此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吗?

其他 2019-09-27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这个案件需要见个面聊一下细节问题,你好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解除该合同。这包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了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这五种情形是在合同没有办法履行的情形下,办案机关才会判决解除合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因此,当事人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请求解除合同,这不能得到支持的。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可以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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