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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技术开发的合同纠纷:我方与甲方于2019年6月24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约定开发3款游戏的中英文版本。总金额为40万,在6月25日我方收到明确通知有两款游戏不需要开发英文版本(英文版本的工作量特别小),并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甲方并未对合同的履行提出任何异议。直到9月26号下午才发函通知我方有两款游戏英文版未执行,主张重新协商合同总金额。但是9月25号就已经是尾款的支付时间。我方是否有权拒绝重新协商?

其他 2019-09-28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在9月25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完成了对方的合同要求,对方无权要求您就合同的事项进行重新协商。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致电我。
  • 您好,根据案件情形了解,对方已在此前明确表示不需要开发英文版本,且意思表示真实,我方有权拒绝协商。但不是完全没有协商余地,假如对方意愿支付9月25日之前的合同金额,并同意约定英文版本制作的额外金额及约定额外时间,也可以考虑。
  • 您好,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及通知要求完成承揽任务的话,可以拒绝对方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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