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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直播帮忙抽奖直播说550包中但是直播花了198块钱抽中了,叫主播退剩下的钱,主播表示包中不会退钱,这样算欺骗消费者吗。而且在抽奖前直播没有特别说清楚,并且一直用反问语气反问我误导我。

其他 2019-10-11 15: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消法》对欺诈性损害行为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惩罚性赔偿金是指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费。这对受害人来说具有充分弥补其损失的作用,对于侵害人来说具有惩戒功能。在我国《民法通则》等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没有关于惩罚 性赔偿的规定。《消法)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对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权益: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则个别消费者不得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并不意味着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 消费者享有的九大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监督权。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知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人格尊严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 您好,建议您跟直播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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