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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两天我定了一套房子,老公不同意我买,销售员就给我办了假离婚说这样可以一个人买,现在证还没有下来,但是我觉得有风险,决定不买了,可是销售员不给我退定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10-31 15: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的买房定金,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婚后用于买房或者首付,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夫妻双双决定离婚的,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在婚姻法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登记离婚,指必须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我国《婚姻法》将协议离婚表述为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目前我国的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条例》规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属于行政登记管理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某些离婚夫妻存在这样的误解,即认为双方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即自动解除。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双方的离婚协议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这道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起诉离婚在理论上又称为裁判离婚,指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决定是否准许的离婚方式。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问题及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办假证有很大风险的。定金退起来的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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