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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月1号开始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季付租金但是房子太潮从住进来到现在10月中旬了特别潮湿东西发霉长毛楼上还隔三差五有那种男女之事的声音我睡眠浅影响睡眠结合起来想退租押金什么的能要回来吗算我违约吗房子真的潮的不适合住

离婚 2019-10-17 10: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租期到期后没续期,承租人继续居住,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双方之间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所以你可以要回半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实际履行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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