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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在这个单位做了4个多月了,一分工资都没拿到,还让我换了岗,换岗之前是问过我的,我当时考虑到不做的话只能走人答应了下来,现在由于一直拖欠工资,还对这个岗位没什么兴趣,所以想辞职了,请问下如果我今天辞职的话,立马就不来了,以后仲裁会不会又影响?来的时候劳动合同是签的,试用期两个月,前两天拿了一张转正申请表让我填我考虑到要走没填,是不是说明一直还在试用期?这样的话也不用考虑提前30天这一说法?谢谢解答,不甚感激。

其他 2019-10-11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
  • 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就可以了
  • 公司有违法用工行为(例如拖欠工资等),员工可以以此为由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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