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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了一年零七个月,现在开不下去了,要辞退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其他 2020-03-07 11: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以下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违法辞退,不支付代通知金。这是正确的。其他问题,需要研究你的案卷后才能给你正确的意见。  辞退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或其他相应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可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主张工龄补偿。
  • 如果是违法解除,每工作满一年赔偿2个月;如果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未提前一个通知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建议及早律师介入,帮你争取赔偿金。
  • 你好 具体什么情况?现在解决了吗?
  • 你好,这个具体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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