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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写明儿子5岁,抚养权归男方,房产有房贷由夫妻共同还清后归儿子所有,离婚后至今快一年了男方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儿子生活费用和房贷都是女方在承担。现在女方可起诉要求房屋、抚养权归女方,并撒消赠与给儿子的房子吗?因为孩子还小,以后有很多未知的事情发生,双方同意撒消的情况下

离婚 2019-10-25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都同意的话是可以的,
  • 婚后财产纠纷建议委托律师参与协商或诉讼
  • 抚养权变更可以协商一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权衡利益、考量利弊后,围绕婚姻关系解除而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各项内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因此,离婚后赠与人以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为由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对第三人赠与条款的,不予支持,但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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