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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写的孩子18周岁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是离婚后男方在婚,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是他和现在老婆的共同财产,请问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孩子18周岁还有可能继承财产吗?

继承 2018-09-15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子:你老公婚前支付的首期部分属于他个人财产,你们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增值部分按照比例夫妻分配。
    2、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公转移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财产已经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回。
    3、公司的隐性法人代表是你老公,这个方面必须由你来举证证明,如果法院确认了,公司也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分割。
    4、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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