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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月10日开始到公司上班,由于公司还在筹建阶段,不是很忙,随传随到,经常去公司报道,但不是按规定一天8小时上班,算是正式上班吗?做到10月10日,3个月,期间2个月未发工资,提出后先给了一个月,到10月22日又发了2个月工资,入职之前说好,筹建期2个月,9月份正式开业,交金等开业后以现金形式补,自己先在外面交的金,但一直没开成,需等明年开业,让我这边就暂时不做了,不知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虽说3个月工资要到了,但不肯交金,而且劳动法也不给我签,按劳动法应该是要交金的,而且不签劳动合同是违规的,但公司说我没正式上班,我还能要求补交金费用吗?还是可以要求补偿金?还是可以要求不签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补偿?

其他 2019-10-24 06: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可以先同老板商量,若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诉的办法。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次月发放工资不违法。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当月工资在次月支付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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