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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朋友在我亲戚家闲置房子里聚众赌博一天,给我亲戚2000元租赁费。现在他因为涉黑进去了,把我亲戚也牵涉进来了,我亲戚犯了什么罪?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吗?

离婚 2019-10-27 05: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聚众赌博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 【1】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2】根据《刑法》第303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开设赌场,涉案金额100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没收用来赌博的赌金。
  • 聚众赌博,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但如果是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进行处罚或拘留教育。
  • 你好,据你陈述,需会见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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