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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员工8月8日就职在没有提前告知我司情况下于10月19日擅自离职并且私自拿走公司为其办理的报关员卡。而且员工在职期间由于工作失误(我司管理人员提前告知该员工有票报关单不能报关,可该员工私自进行报关并且报关完成后才通知公司管理人员,而且后续该员工没有急时处理报关单删单事宜,该事件还未处理完就擅自离职)造成海关对我司进罚款。我司要求该员工对此事负责,扣除10月份工资,我司这处理结果有没有问题?

其他 2011-10-30 23: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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