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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房子才交了半年的房租给二房东,现在主房东有清人的权利吗

其他 2019-11-06 0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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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租客在租房期间,出现了拖欠房租的情况,房东可以先找租客了解情况,双方协商处理,适当给予租客一个宽限期。宽限期到了,租客还不交房租,可以催告其履行交房租的义务。最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
    关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最新的规定,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也就是说,你的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先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违约的,还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此外,合同解除后,房东一方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第(四)项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如果双方还有争议,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合法诉求。
  • 房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承租人租住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对此有约定。
    因为承租人租住房屋后,承租人即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其居住权及生活秩序受法律保护。他人(包括房东)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进入。出租人(俗称:房东)在没有法定和约定的情况下,不得侵犯承租人(俗称:房客)的房屋使用权。
  • 1、如果合同有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对外转租没有经过出租人允许,对出租人视为无效,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 没有权利清人的,你是合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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