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婆婆有一套住房。是这样写的遗嘱。房产归两个儿子所有。由我的儿子长期居住,哥俩不能出租,也不能出卖。我儿子有房时归俩儿子所有。我儿子无房可一直居住。但没说动迁后应该怎么办。可以吗。如果在写上房屋动迁后,我儿子继续享有居住权。是不是更好。用不用哥两都签字

其他 2011-10-31 2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