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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父亲有份带书遗嘱,我看了一下,发现带书人签字然后是证明人签字立遗嘱最后签字,这样可以吗顺序是不是反了,遗嘱生效吗?谢谢

其他 2019-11-05 17:0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基于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自书遗嘱一般可认定为有效
  •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形式有四种,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有签字就生效,但是效力很容易被推翻。
  • 您好。您这个遗嘱 存在问题 可以诉讼解决的
  • 内容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 代书遗嘱并没有签字顺序的规定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 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会好点不符合遗嘱形式要求
  • 你好,需要结合遗嘱内容等分析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现在有什么纠纷吗需要和你详细沟通
  • 您好,请明确您的请求,如需要法律服务可与本律师联系。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另一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对形式要件要求严格,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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