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先来说一下我的事情,我今年是和我姑父姑姑出来打工,我们来到了一个联系好的老板上班,因为我才17岁办不了保险。就在10份的时候我因为做不了工作了我就跟我姑父说我不做了想要回家了我就叫他拿一千块钱给我当车费刀回家先,因为我是他带出来的所以我就子像他要钱没有跟老板说。然后我姑父说可以,过了几天他又说老板对我回家这件事情很生气,因为老板他钱又投在公司里面没有钱给我,当时我就很生气的在想你堂堂一个老板你会没钱给我你当我傻吗?然后今天我姑父跟我说叫我干到年底在回家他说我如果不干到年底的话老板就够我工资一半,我的工资是一万这一万是我从家到现在的工资,今天我不知道什么办了所以想要律师帮我解决这个困难。谢谢您了

刑事辩护 2019-11-07 1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从法律上讲就属于违法行为。
  •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属于劳务报酬的一种主要形式,是用人单位给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它以现金、银行存款、五险一金等形式存在。从一定的程度上说,社会保险其实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 社会保险应该是在工资之外另外缴纳的。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少用人单位对于社会保险费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地认为最低工资包括了社会保险费个人应承担部分及公积金。有很多用人单位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错误的做法。
  •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