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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婚后转给女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独有

离婚 2019-11-09 05: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像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关于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
  • 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举重以明轻”之法理,如发生纠纷,法律将作如下裁断:“这部分还款作为父母对你的单方面赠与,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此无需公证。如还有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请直接来电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 无特别约定情况下,房子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您好,婚后增加变更姓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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