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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11月到2018年四月公司帮我交了社保,这段期间也领了失业金,2019年11月就业局打电话让我退失业金,这个一定要退吗,不退会有什么影响吗?

其他 2019-11-13 16: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既然那时您是有工作的,那么领取的失业金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希望本回答对您有用,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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