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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上注明了买方10月13号必须付首付,但截止目前我没有收到首付款,买房的人也没有跟我联系过,中介也没什么方案,按照合同规定,逾期一天按首付款的3%,进行支付违约金,可是一个月也就1800,这个成本也太低了。而且这个房价也在涨,他要是过一年再付给我,那我亏的岂止这一个月1800元?况且,首付完了他还要去贷款,这个银行办理又要一段时间,我听说买房子的人贷款贷不下来,所以不肯把首付付给我,但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贷不下来,买房人和中介肯定会把责任往银行那边推,说银行贷不下来啊,没办法的!那我想问问,如果他3年4年都贷不下来,我这个损失问谁要去?请求律师帮帮我

其他 2019-11-18 2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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