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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两个月前在公司上班期间脚烫伤了,然后公司也没有做工伤鉴定,受伤后公司为我出了手术费用和住院期间的费用,我自己当时也贴了2000+。出院后,静养了一段时间,伤口没有创面了,公司让我上班,可是上了几天班,我之前受伤的脚又肿了。现在我该怎么办?继续上班还是回家休息,可是休息又怕会扣我工资。我该怎么办?还有我自己垫付的费用也还没有给我报销。

其他 2019-11-19 1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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