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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岁满了,劳务所介绍我去厂里做临时工,我做完三天,劳务所说我未成年做了不给工资,是他们介绍我进去的,我去厂里不知道要按照身份证来写,我就用的小名加身份证号,然后劳务所又有理由说看身份证给工资,身份证名字不对不给工资,我确确实实在那里干了三天,不给我工资,他们算不算违法?

其他 2019-11-28 0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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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当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 ,劳动者可以去哪投诉呢?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 违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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