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的房产评估公平吗

离婚 2019-12-06 11: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接受评估可以竞价的,详询来电。
  • 您好,可以由法院指定评估。
  • 房产首先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了的,申请法院直接评估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法》司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及归属达协议民院按情形别处理: 双均主张房屋所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应准许,主张房屋所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房屋作评估取房屋所权应给予另相应补偿,双均主张房屋所权根据事申请拍卖房屋所价款进行割。第二十条:离婚双尚未取所权或者尚未取完全所权房屋争议且协商民院宜判决房屋所权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请您详细讲述案件详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