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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09年获得政府个人保障性住房8万元货补凭证,同年12月4日登记结婚。12月19日签约购房协议。因婚姻发生变化房产局要求更改为夫妻双方名字,房价当时为3500左右。总房价为30万差一点。李某当时交首付款近3万元,银行按揭18万,婚后一直由我个人工资还贷和生活费用,她的工资自己掌管。现房子市场总价为47万左右。现有一个13个月大的女儿,因各方面事情常有争吵现要求离婚,就房屋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请教下。1:房屋她要求各一半对吗?我如果要房但无法支付怎么办。2:女儿她说归我抚养(她现为外地农村户口)。我是否可以问她要抚养费,我们都为上班族,收入都不是很高。如她拒绝交付怎么办?

离婚 2011-11-04 20:1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说的情况 比较复杂 关键是现在 房产证的名字 在谁名下 如果是在双方名下 那肯定是共同财产 如果还在你名下 那也有可能 按个人财产处理 但婚后部分的 适当处理
  • 婚后的房产和债务属于共同财产和债务,需均分。如小孩抚养权归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详情可来电咨询。
  •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 你们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屋,现在长沙市房地局就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过户的,房屋产权只能归你所有,你补偿房屋的相应价款给女方。小孩归你抚养,她应该向你支付抚养费。如果判决下来,女方拒绝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事实,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本律师认为:1、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你们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关于财产的分配,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可多分的情形,共同财产一般均分。2、针对你既要房又无法支付款项,不可能。如果你们达成这样的协议,不支付款项,对方则可以对该房屋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2、小孩归你抚养,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对方拒绝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客户: 你好!根据你所述的案件事实,结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本律师认为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法定你可多分财产的情形,一般是每人各一半。如果小孩归你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她拒绝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婚后夫妻财产平均分割。你抚养小孩的话应当支付抚养费。可以在分割房款中扣除,详细可联系我。
  • 房屋问题,按您所述,房屋为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你无法证明是个人财产,而客观事实表明为共同财产,所以以夫妻共同财产论。当然如果你具体情况有异,看是否可寻求法院多分给你。如果房子一人一半的话,如何分配的方式有很多种,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处理。如果小孩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一方拒绝支付,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其一次或分次支付。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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