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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哺乳期,我是9月27号生的宝宝,公司要求我11月19号就上班,没有签合同能不能告他

其他 2019-12-13 16: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积极跟公司沟通,保留证据。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公司拒不发放,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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