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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19-12-12 17:5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解除同居关系时,具体的财产分割办法如下: (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2)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ll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持的情况处理。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继承法》
  • 你好,双方约定好同居关系,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对财产又争议的可起诉法院判决
  • 一般是按照个人财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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