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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12月在贵阳新添寨某房开购得一套商品房,约定今年2月15日交房,房子是去年修好的现房.但是到了交房时间,没有人通知我接房.于是我在3月份自己找到房开,要求验房接房.验房时发现主卧的落地窗是歪的,安装不整齐,需要拆下来重新做.当时房开记录了这一问题,说一个星期能解决,但是我等到5月份也没有人打一个电话通知我去看.我又再次找到房开,一看房屋还是原样,根本没有处理问题.我找到物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请工人抬水平来测量,窗子的确是歪的,要全部拆下来用新的材料重做.一直到今天,也就是6月1日,窗户那里还是空的,没有装.房开告诉我还要再等十天左右.于是我和他们谈到违约的问题,他们不愿意承担责任,我想请问王律师,房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怎样承担?谢谢!

其他 2009-06-02 1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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