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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住一起,请问离婚同居在一起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19-12-17 18:16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就只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一般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如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的,可到法院起诉解决该问题
  • 离婚之后财产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按照同居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起诉或者协商。
  • 具体看举证情况,可以进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分割
  • 你好,一般可以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具体诉讼
  • 你好。同居期间的财产 无法分割的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具体要看财产的性质和归属,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 需区分财产是否存在混同,不存在混同的均按个人财产处理
  • 您好,同居的财产按份共有。
  • 你好,离婚的时候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了没有
  •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同时《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看具体情况定,你们有协议吗
  • 你好,可以做析产,具体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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