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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请问我们这边合同写的底薪是2700+400餐补+100满+保底绩效300-1500,写的月休6天,每天上9个小时,月工时216小时.可是公司人招多了,找各种理由不让我们上班安排我们休息,导致每个员工工时不够休息10-15天,后来跟我们说不满工时的按小时工算,可是事先招聘时并未告知于我们,所以底薪就不是从2700开始算的,而是根据我们上班的工时算的,餐补也是,这样算是违法的吗?所以导致了我们发工资连合同上写的2700都没有,而且工作当中克扣工资很严重,迟到早退一分钟都是扣200块钱,还有一次没有事先告知调班导致了员工旷工不知道要来上班扣了3倍工资,这合理吗?不管是什么,罚款都是200起算,这合理吗?这样可以投诉吗?怎么投诉管用?麻烦告知一下,谢谢

其他 2019-12-25 2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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