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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作快两年了,突然意识到没有缴纳社保,现在想辞职,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吗,如果给予补偿的话,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个月的工资是三四千,之前转正之后领导也没有主动提起要给我们吉安社保!

其他 2019-12-28 2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缴纳社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你可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
  • 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因未缴纳社保离职可以要求补偿金,一年一个月,未满半年的半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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