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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11月我离职了,这个月还没发工资给我,去劳务局问了说是拖欠工资要满2个月或者3个月才算是拖欠员工工资,请问有这个说法吗?

其他 2019-12-30 16: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要满2-3个月才算是拖欠工资。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根据具体情况去回答你,劳动员工工资国家是强力保障的,希望我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 您好,建议您先收集劳动关系等证明,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按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要看你的具体视情况,比如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时长,按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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