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儿在40年前由生父母给了女儿的姨妈做女儿,当时没有签协议,现在生父母已去世,是否还能与妹妹他们有同样的继承权?

其他 2011-11-11 22: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你好!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不能继承! 具体详细你可以电话或到本律师办公室来咨询,本律师为你提供免费解答!
  • 不能。只能继承现在的父母的财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生父母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的,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义务关系因收养而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收养而成立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收养必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根据司法实践,虽未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也未办理人户手续,但双方以父母及女儿相称并在一起生活,且生活时间较长,也为邻居及村组织所公认,应视为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生父母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的,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义务关系因收养而消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收养而成立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收养必须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根据司法实践,虽未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也未办理人户手续,但双方以父母及女儿相称并在一起生活,且生活时间较长,也为邻居及村组织所公认,应视为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
  • 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你女儿已经与养父母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的话,你的女儿对生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即她与其妹妹是无法继承她的生父母的财产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