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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婚后再婚,婚后他们共同按揭买了—套房子,后因我父亲个人申请无房户,得到一百万左右,还了房子尾款,现因做生意失败,想逃避债务,在我不知情的时候把房子过戶给后妈带来的儿子了,过户后我父亲同后妈办了离婚手续,然后自杀,没有留下遗嘱,请问我做为父亲的亲生女儿有权得继承他的份额吗?

其他 2020-01-07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对你父亲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的。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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