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问题:一国企公司改制,原来十多年前购司购买后分配给员工的上市公司原始股票现在在股市上卖出,公司要分钱给员工(员工原都持有公司出的持股收据证明持股数),但由于人员分流,部份员工现在无法找到部份员工,公司要了结该事情,如何办?有员工提议:在报刊上公告员工限期来公司领卖掉股票的钱,逾期当放弃权利处理,即该钱归公司所有,该方案有法律依据吗?怎么办才最合法?可否公证提存处理?谢谢!!

其他 2009-06-04 10: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