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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签了两份抵押合同,这样的抵押权怎么实现?

抵押担保 2009-06-04 09: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同一财产可以设立两个或以上的抵押,但是抵押人所担保的所有债权加起来必须在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担保法》第五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根据担保法的若干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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