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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5月24日签订租赁合同的,合同期为一年!付三压一!从2009年5月28到2010年5月27日期满!说房东有事中介代签!28号当天搬入,就发现很多问题,比如电器基本是坏的,煤气和淋浴器漏气,漏电存在着很严重的安全问题,后更离谱严重的是发现床会晃动,半夜两三点钟晃动的更为利害,白天也在感受也有小幅的晃动,这样的现象就等于整栋楼都在小幅晃动!这种地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我整夜无法入睡 ! 情况发生后我立刻去找中介公司 ,想问清情况,当时其中一个工作人在,后电话联线签合同的,她态度十分恶劣,我觉得无法谈,要求见房东,中介方坚决反对不肯让我见房东!电话挂断后 ,房屋中介提出意见说要么帮我转租,但是前提是转租得从我这里收取一笔另外的中介费用!我觉得这个太不合理了,中介公司帮我找了这样的一个房子收取之前的中介费用不退,后还想再收 一笔中介费用! 如让他们再帮忙找别的房子,还得再按35%收费用!事后又不让我见房东,存脆的敲诈和欺骗!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途径解决吗!应该如何呢?这个中介费用该如何收取呢,麻烦给我一个概念!谢谢

其他 2009-06-04 22: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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