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位高校生,在校内打球的时候不甚和另一位大学生(此大学生当时是防守我的)额头发生碰撞,我没事,但他额头流血了送医院缝了六针,花去医药费1100多元,事后我暂时先预付了1000元赔偿款并与他开了张证明(一试两份),内容是:如果事件责任认定后我应该赔付的金额超出1000元,那我就要追加赔付;如果我须要赔付的金额没有超过1000元,则他要返还我剩余的款项。我对他解释了以后,他同意了,然后在证明上签了他的名字。 后来我跟他一起协商了一下我需要赔偿金额,我认为我不是故意的,所以我只愿意赔偿300元,而他却坚持我要全额赔付初期医疗费1100元,并声称以后去医院消疤的费用须我跟他平摊,我跟他无法达成协议。现在我手上就有这张证明条,上面也有他的签名,那我可不可以对他提出上诉,并请法院为我们认定清事情的责任呢?如果要打官司,我的胜算有多大呢? 希望各位尊敬的法律工作者能够为我分析一下这一起事件。本人感谢至极!

其他 2009-06-05 16: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