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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买了过期药吃了之后才发现,价值20多块钱,还是店员推荐打折之后价格,目前未与该药店协商,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20-02-09 16: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属于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市民买到过期药品,可以向属地的药监局进行投诉,药监局执法人员会依法对药店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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