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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日本,走的是工签,但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说是不能换工作,日本允许换工作,请问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怎么办

其他 2020-02-16 19: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您好!是需要的,才是合法的
  • 你好,需要结合合同约定的处理
  • 通常情况下,对于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由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从法律上予以了确认,因此,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和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企业,更涉及到接受派遣劳务的用工单位。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法律上,发生劳动纠纷,派遣的员工的原单位和用人单位三者都作为当事人,在审理劳务争议案件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同时承担因为劳动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里面牵涉的人员比较多,案件比较复杂,在遇到这里纠纷时,可以咨询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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