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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前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现在我填的离职申请书上最后工作日已经过了,我在试用期,年前1月16号向领导提出的辞职,21号上公司系统走流程,现在因为疫情公司没人上班,没人给我办离职手续,人资让我在家等通知,新公司之前已经找好,本来打算辞职完就去的,现在离职一直办不下去,公司人资也不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2-19 08: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到新公司上班并说明具体情况
  • 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局处理的,
  •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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