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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结婚后,哥俩在村委会的证明下写了分家单,有证明人和父母、哥嫂包括我们夫妻俩的签字。一直以为这房子就是我的了,可现在有人说村委会的证明不管用了。是不是这样?如果这样的话,我大哥那一方房产的户主是他的,而我这一方房产的户主却是我父亲的。父母怕以后又麻烦,总让我们把房产过户,可现在太麻烦而且还要花钱,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6-05 22: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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