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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自行出租吗?

离婚 2020-03-11 12:4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出租合同上却只有一方: 1、有证据证明当初签合同时,另一方知情且默认同意。则合同有效。 2、无证据证明另一方知情且默认同意,则合同无效。损失则由签字的赔偿。 按法律规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出租时应当有夫妻双方签字合同才有效,但现实中一般由夫或妻一方签字,不起纠纷就可以,如果起纠纷,合同可能无效。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出租,但处于夫妻之间的钥匙权,可以视为双方同意
  •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无权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进行处分。
  • 您好 是房子吗?不可以。对方必须知情
  • 您好 共同财产 需要双方共同决定的
  • 您好!是可以主张的,是合法的
  • 你好 一般需要争取配偶方同意
  • 需要共同决定如何处置财产。
  •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同时《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不能私自处分,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 夫妻共同房产虽然一方自行出租,但第三方为善意第三人的,出租协议也有效。
  •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需要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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