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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本人在单位工作已有20年,现因病住院,如果开病假的话,单位改如何支付病假工资?年度考核的奖金等改如何计算?

其他 2012-02-26 02: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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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 按照上海市病假工资的规定发放
  • 按照上海市病假工资的规定发放
  • 1、医疗期内按照上海市病假工资的规定发放 2.病假期间奖金按照单位规定
  • 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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