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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用公寓租给别人注册公司地址,仅仅是使用地址,平时不来办公,我还是正常居住的,这个有什么要注意的吗?另外,租赁合同上要怎样呈现出来呢?

其他 2020-07-29 00: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处理。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合同法》第230条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房屋承租人利益的特殊保护。如果房屋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售的话,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已办理过户,承租人也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 注册公司的租赁合同和税务登记证的租赁合同,可以不一样。这个没人去比对。但是,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税务局可以重新认定租金金额,不是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来征税的。如果为了节税,可以适当增加场地租入。场地占用费的税金要远低于房屋租赁的税金。
  • 你好,具体要看你为们双方所签的租赁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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