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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0年3月8日入软件园某企业,于10年6月份转正,并签定合同到13年8月份。于是正常工作到11年8月11日时,突然人资主管打我电话,约我面谈。于是我就觉得奇怪就上去与她面谈。她说我所在的部门领导说我工作的态度不好,没有合适的岗位适合我,要我辞职。也没有说哪方面态度不好,是否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辞职可以补偿一个月半的工资 那现在我觉得公司存在下面几个问题,请律师指点:  1 公司辞退我没有充分的理由,只是说态度不端正,很模糊的理由。我工作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的客户投诉,或者请假旷工什么的。人资也说不出什么理由,就说是部门经理说态度不端正,没有合适我的岗位,那为什么工作了一年半后才说不适合这岗位。    2 一个月半工资是必须的,是以离职前一年平均工资来结算吧。  3 公司11年8月11日突然表示面谈,就要立即辞职是否可索要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费用补偿。  3 7月份的工资和8月1至11日工资至今还未发给我,公司是否有过失。是否要求二倍赔偿。  4 判定公司没有30天通知的过错,是否可以7月份工资和8月份11天工资没发来判定。

仲裁 2011-11-16 2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个人权益。
  • 1、公司的辞退理由不合法。 2、是的。 3、如果是公司违法辞退你,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3个月的工资。 4、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个是必经程序。 5、如果是公司辞退,无需三十天通知。 6、建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违法辞退,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要求补发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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