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年五月份我妈妈在山东龙口买的世纪花园四期住房,合同约定最晚 8月31日交房,还要求有90天的宽限期,现在宽限期已过,我们按照 合同规定,有权解除合约并得到开发商的赔偿金,但是今天和开发商 协商,开发商以8月31日之前给发的延期通知单为由,说我们过了退 房期限,实际上我们并为收到此通知单,也未接到任何电话或其它形 式的告知,而且经查证,开发商也没有信件退回的记录,甚至诋毁我 们电话停机联系不上,现在协商退房的可能性很小,我是否要起诉开 发商,这种案件胜算的可能性是多大?

其他 2011-11-18 15: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