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律师:我身份证与个人档案不符,身份证当年办理时有误,八十年代时找过派出所要求更改身份证信息他们不给办理,现在我面临退休单位退休了60岁身份证不到60我的退休金到哪里去领啊!

其他 2020-10-14 13: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档案满60岁办理退休,退休金直接打到你的卡上
  • 一般进入企业或单位,都会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单位给你缴纳了社保,单位会为你一并办理社保卡,当然,个人去银行办理也可以。在此分本地和异地2种。像大学毕业生,进入一家单位,有的档案和户口都一并迁移过来;有的是档案迁过来了,户口还在自己的家里;还有的是2个都未迁过来。
  • 个人档案在发生劳动纠纷离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也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 2006年6月1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明确了,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作为民事案件受理。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五条对上述复函进行了更为明确的限制,该条规定将转档纠纷直接规定为劳动争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产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依据上述规定,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转移档案或者要求丢失、损害档案赔偿损失的,应当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劳动合同本身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故人事档案纠纷,属劳动争议范畴。
  • 这种情况很多,档案里照公登记表记录的年龄,大于实际年龄,但是人社局是以档案记载的最早年龄为准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