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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有套房子百分之七十产权可以过户吗户主是我姥爷但我姥姥姥爷和妈妈都过世了姨妈和小姨放弃继承权那这房子可以过户在我名下嘛需要哪些手续呢除了遗产税需要给国家交什么钱

其他 2020-07-14 14: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需要去不动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
  •   住房继承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继承手续,依法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在房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办理出来的住房房产证当然是合法有效的。  其他继承人如果继承有异议,可以在得知自己权益受损起2年内到法院起诉维权。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继承法》: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需办手续:
      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
      二,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应交费用:
    继承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最低不低于200 元。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 你好,遗产继承法第27条的解读是: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是近现代各国继承立法的通行原则。本法第五条中的规定也体现了此原则。只要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律就要承认并保护,被继承人的遗产应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处理。只有在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律事实时,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遗嘱人的遗产。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会导致被继承人的这部分遗嘱无效。因此,有关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这是指遗嘱继承人由于本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原因而被法律剥夺了继承权的情况。这样遗嘱中原指定由其继承的部分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便无人来继承,自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如果被伪造或篡改,那么被伪造或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受胁迫、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如果遗嘱人只处理了其遗产的一部分,那么其余未处分的部分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只拥有部分产权,不能整体过户。案子详细的解决方式建议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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