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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已经去世了,去世前在中介那边把妻子身份证偷去和别的女人一起去签了字,但是一直不好过户,然后现在买方找妻子商量过户答应贴点钱,可是妻子想把房子赎回来,但是买房要价很过分,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

其他 2020-04-01 0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准备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房屋买卖过户的费用:
    1、契税:如果买房人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的1%税务机关缴纳、如果买房人不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1.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成交额5.5%向税务机关缴纳。(卖方承担)
    3、房屋所得税:按房屋增值部分20%缴纳即房屋现售价-房屋取得时买入价。(卖方承担)
    印花税:按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十向税务部门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土地增值税:按房屋成交价的1%向税务部门缴纳。(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按房屋建筑面积6.00元∕㎡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非住宅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9%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每件80.00元,买方承担。
  • 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如果沟通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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